(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1.2万吨/年HFC-245fa项目
项目概况: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在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石化区中化太仓化工产业园内,建设1.2万吨/年HFC-245fa项目。项目总投资9998万美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化蓝天霍尼韦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512-537131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工电话:025-86651130
传真:025-86554476 E-mail:flora5276@163.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凤凰西街241号邮编:21003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在此基础上进行水、气、声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对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