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仓储品种变更项目;
行业类别:仓储业F5890;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太仓港口开发区滨江南路8号(现有厂区2#、3#罐区);
投资总额:92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预计投产日期:2012年4月。
建设单位江苏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2年10月,1995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占股70%,外方占股30%。公司主营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中转业务,并为周边生产企业提供液体石油化工产品的码头通过服务。随着港区建设的推进,2009年招商引进了琪优势(化工)太仓有限公司,该企业年产10万吨表面活性剂(直链烷基苯),目前该企业正在建设中,为配合该企业的生产运行,长江石化拟对现有部分罐区进行改造变更仓储品种,涉及1250立方米储罐6个,2500立方米储罐4个,5000立方米储罐1个,改建完成后年周转量约为20万吨,为7.7万吨/a石蜡, 3.3万吨/a苯, 10万吨/a直链烷基苯,同时新建管道将化学品输送至琪优势化工厂界。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次改建项目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的最大占标率为1.192%(<10%);各污染物下风向最大浓度均小于厂界监控浓度。因此建成后对周边环境环境影响较小,可保证各敏感点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或相应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排入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建设项目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项目实施后,所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功能不下降。厂址可行。
三、达标性分析:
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在储存、装卸过程中无组织散发至大气中的苯及非甲烷总烃,对厂界浓度的贡献值与现状浓度叠加后,可满足厂界监控浓度要求,同时在苯储罐上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用以减少苯罐大、小呼吸排放。。
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现有废水经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再排入港城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水处理污泥(HW08)、含油废物(HW08)、废活性炭(HW06),委托太仓市柯林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
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通过房屋的隔声措施能较好的降低噪声向外环境的传播辐射量,经上述治理后厂界噪声可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的发展规划和用地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联系评价单位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李经理 0512-53645771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法:薄帅 025-84859794/84549793
期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公示10天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是否认可: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邮件(评价单位:puxin_eia@126.com)反馈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起10内
2011.12.20